精神病人的兄弟姐妹是否不愿做监护人犯法?

法律分析: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顺序。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,兄弟姐妹属于其他近亲属,不愿做监护人的,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监护,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,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:(一)配偶;(二)父母、子女;(三)其他近亲属;(四)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,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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